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English version  
    
公司快讯
经理人论坛
猎头手记
新伯乐杯文章
 首页 > 业内资讯 > 公司快讯
 
【案例精讲第四期】百安居制定的新奖金方案存在哪些误区

案例实录

百安居深陷“奖金门”的风波之中。成都百安居金沙店的员工用暂停工作等方式向管理层表示不满。与此同时,全国多地百安居门店也出现类似情况。引发不满的导火索,是由于员工7月、8月奖金、佣金被克扣。

2013821日,百安居以10PPT向内部员工传达了新制定的《2013年奖金方案》。员工根据此方案计算出来的奖金骤减,而装潢设计部门的奖金提成将与卖场的销量考核挂钩,即卖场销量好就有奖金,销量不达标则奖金清零。员工质疑:方案出台未征求员工意见;与原方案比较,装潢设计部门员工奖金收入减少超过四成;刚出台的新奖金方案却追溯到出台前7月、8月的奖金发放等。

一位陈姓高级设计师向媒体介绍,他原先每月薪金收入为73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2300元,奖金为5000元。但新方案出台后,他的基本工资增加了300元,奖金却减少了2000元。

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媒体声明中称,百安居正在积极地与员工进行沟通,倾听员工诉求。97日凌晨,百安居补发了员工7月份奖金,并称20137月、8月奖金分配仍按照《2012年佣金方案》执行,8月份佣金将与9月份工资仪器正常发放。

虽然员工的情绪趋于平复,但是由此可以看出百安居制定的新奖金方案存在三大误区。百安居的奖金方案具体存在哪些误区?改如何调整?敬请关注本周五的案例分析!

说法

虽然员工的情绪趋于平复,但是由此可以看出百安居制定的新奖金方案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 新奖金方案可由单位单方制定

针对员工质疑公司新奖金方案违约、违章和违法一事,深圳劳动监察部门法制科一位工作人员在维权现场向记者分析称,从媒体公开的情况来看,百安居(中国)新出台的《2013年奖金方案》可能存在“程序违法”问题。因为据多名百安居员工自述,公司此次新奖金方案出台前未征集员工意见,员工们并不知情,“发生这样的事,建议员工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有发放工资的自主权,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实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近日百安居在其声明中称,由于本次新奖金方案涉及多个细节内容,百安居正在积极地与员工进行沟通,倾听员工诉求。这里还需提醒百安居:不能仅仅与员工个人沟通,还是要走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企业工会也可以代表职工与行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只有通过集体协商寻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才能达到双赢的结局。

误区二 新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追溯过往

一份百安居(中国)内部邮件显示,20137月百安居(中国)38家门店合计创下单月销售最高纪录。百安居深圳装修设计中心员工阿虎说,他工作的南山店销售额也有大幅度增长,他指望8月份能领到超万元奖金。但822日,阿虎等人收到百安居(中国)下发的一份通知——奖金方案调整了。他和20多名同事公开声讨百安居“借调整工资克扣奖金。”也许现在他和他同事们78月份的奖金已经补发,但这里还是需指出,公司原来的做法确实是错误的。

一般而言,企业规章的法律效力不能溯及既往,即企业规章支队其发布实施之后的人或事产生效力,而不是逆溯到以往。除非企业和劳动者另行特殊约定,承认后来实施的企业规章对以往的事或人发生法律效力。

误区三 考核周期内离职奖金可归零

多名百安居南山店装修设计中心员工表示,根据新奖金方案,如在考核周期内离职,当期奖金归零。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从劳动合同的约定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看,奖金的发放可分为业绩挂钩型、在职激励型等。业绩挂钩型的特点是,依据双方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当然,有的公司发放奖金时还会综合考量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所在的岗位级别,但是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在发放评估中至关重要。

通常情况下,这种发放模式的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员工按照考核周期内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再结合经营单位盈利状况,按规定的比例可提成多少经营单位的利润,他本人也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即使是考核周期内离职的员工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应拿到他所应得那部分奖金,企业不能说你人不在单位了,我就不考核不发放了。

转载自《劳动关系研究与实务第61期》

 

 

 

 

 

 

 

 

 

 

 

 

 

 

 

 

 

 

 

总机电话: 021-63865599 传 真:021-63865507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67号(仙霞路)仲盛金融大厦22楼
邮 编: 200336 公司邮箱:shr@sdmr.com.cn
2003-2010 Copyright © 上海厂长经理人才有限公司,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