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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派遣是由上海厂长经理人才公司作为员工的法定雇主,实际用工企业同上海厂长经理人才公司签订人才派遣或租赁合同,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上海厂长经理人才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
    人才派遣,也叫“人才租赁”,它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赁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通过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人才派遣(租赁)协议》和《劳动合同》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规定,用人单位只管用工,并向人才服务机构支付派遣(租赁)费用。人才服务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资关系,人才服务机构支付派遣员工的东子,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派遣人员聘用协议》,派遣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
    人才派遣对用人单位的益处
    节省支出成本。用人单位可以大幅减少用于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费用,免去办理各种琐碎的人员聘用、异地人才引进、统筹保险、工伤生育申报等各种人事、劳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在核算被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以市场价格作参数,按岗位定酬,按需定酬,按绩定酬,节省用人成本。 简化人事管理。用人单位“用人而不管人”,可以减少专门的人事管理人员,派遣人员的所有人事(劳动)事务都由派遣公司负责管理。 活化用人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很大,在业务扩大时,可以随时增人,同时也切合单位人事改革的需要,派遣公司可与单位已解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降低用人单位人事改革难度。 减少用工纠纷。派遣人员和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人员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派遣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处理。 享受专业服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建立人才派遣关系,用人单位所需人才的引进、搜寻、筛选以及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组织关系接转、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服务均由派遣公司办理,派遣公司同时提供有关社会保障、人事劳动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咨询。 降低用人风险。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由派遣公司负责,在协议有效期内,派遣公司和派遣人员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条款,可以有效降低由派遣人员流失和“跳槽”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风险。
    人才派遣对被派遣人员的益处
    扩大就业渠道。使社会各类人才通过派遣公司的信息渠道拥有更多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选择,充分保证个人择业自主权,便于引导各类人才有序流动与就业。
    维护合法权益。派遣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派遣公司,如果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经核实派遣公司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维护派遣人员的权益。
    享受规范服务。派遣公司为派遣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和优质的人事代理、职业发展咨询等服务,并提供有关社会保障、人事劳动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咨询。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其人事关系仍由派遣公司代理。其工龄连续计算,派遣公司可继续为代理人员代缴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由代理人员个人出),办理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并进入派遣公司人才信息库,优先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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